关于2012年在职攻读农业推广专业学位招生领域备案的通知
- 发布日期:2012-05-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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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推秘[2012] 4 号
培养单位:
2012年在职攻读农业推广专业学位研究生招生工作即将开始,根据《关于2012年招收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工作的通知》(学位办〔2012〕28号)要求,请各招生单位参照《农业推广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点基本条件》(附件1),进行招生领域备案,并于
此次备案领域做为各招生单位当年招生依据,并列入学位办招生信息库,未在规定时间内备案的领域当年不得招生。
各农业推广专业学位招生单位应在培养制度、课程体系、师资队伍和实习实践基地建设等方面加强建设,建立适应农业推广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的培养模式和管理机制,保证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质量。
联系人:曹 帅; 电话:010-62734296; 邮箱:mae@cau.edu.cn
地 址:北京市海淀区圆明园西路2号中国农业大学研究生院
全国农业推广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指导委员会秘书处
邮 编:100193
全国农业推广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指导委员会秘书处
发送:各培养单位
抄报: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办公室
附件1
农业推广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点基本条件
一、学科条件
在农业推广硕士相关培养领域支撑学科中,至少应具有1个2003年第九批或之前获得的二级学科硕士学位授权点。其他相关学科应具有较好的学科基础。
二、师资条件
农业推广硕士课程教学(公共课、领域主干课)要有高水平的师资队伍,相应培养领域的专任教师要有50%以上具有博士学位或高级职称。
三、教学条件
根据教育指导委员会的指导意见,制定合理的培养方案,建立完善的课程体系和教学方法,配备较好的教学设施。
课程设置要求理论与实践相结合,能够突出农业技术推广与农村发展的实践性特点;能够采用案例式、交互式、专题讲座式等多种教学方式;有足够数量的“三农”(农业、农村、农民)相关专业图书资料可供学生使用;具备良好的教学硬件条件,有较大比例的课程采用多媒体教学;能够提供使用校园网和计算机的条件。
四、实践条件
应有与培养类型及规模相适应的实践教学基地,包括与农业生产、农业企业、农业推广、农业管理与农业技术研发机构等建立的产学研联合培养研究生基地、学校教学实习基地、实验农场、牧场、渔场等,并与产业部门有长期稳定的协作关系。
五、培养模式
采取在职攻读和全日制攻读两种培养方式。在职攻读的学制一般为三年,采取“进校不离岗”的学习方式,其中在校学习时间不少于六个月;全日制的学制一般为两年,其中实践环节原则上不少于一年。培养单位应当与实际部门合作进行联合培养或定向培养。实施双导师制,从实际部门聘请具有高级职称人员担任校外导师。
六、领域及支撑学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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领域代码及名称 |
支撑学科代码及名称 |
相关学科代码及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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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5101作物 |
0901作物学 |
09农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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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5102园艺 |
0902园艺学 |
09农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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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5103农业资源利用 |
0903农业资源利用 |
09农学 0830环境科学与工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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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5104植物保护 |
0904植物保护 |
09农学 0817化学工程与技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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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5105养殖 |
0905畜牧学 |
09农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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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5106草业 |
090503草业科学 |
09农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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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5107林业(设林业硕士0954的单位不在此领域招生) |
0907林学 |
09农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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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5108渔业 |
0908水产 |
09农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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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5109农业机械化 |
0828农业工程 0829林业工程 |
09农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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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5110农村与区域发展 |
1203农林经济管理 |
02经济学、12管理学、0303社会学、09农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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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5111农业科技组织与服务 |
040106高等教育学 040108职业技术教育学 120403教育经济与管理 |
04教育学、1204公共管理、09农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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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5112农业信息化 |
081203计算机应用技术 120502情报学 |
070503地图学与地理信息系统 0503新闻传播学 0828农业工程 09农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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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5113食品加工与安全 |
0832食品科学与工程 |
0828农业工程 09农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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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5114设施农业 |
0902 园艺学 0903 农业资源利用 0828 农业工程 |
09 农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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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5115种业 |
0901作物学 0902园艺学 0904植物保护 090503草业科学 0828农业工程 1203农林经济管理 |
09农学 0828农业工程 12管理学 |
农推秘[2012]4号--关于2012年在职攻读农业推广专业学位招生领域备案的通知.pdf
附件2.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