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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缴纳2016年度农业专业学位工作委员会会费的通知

  • 发布日期:2016-05-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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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农业专业学位培养单位:

 

为进一步推进我国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改革和质量提高,根据国务院学位办的要求,中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学会于2014年成立了35个专业学位工作委员会的分支机构。根据学会第五届理事会第四次会长会议精神,从2015年开始,全国农业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指导委员会会费由中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学会统一收取并纳入学会管理。

 

2015年度农业硕士录取工作已经结束,为保证农业专业学位工作委员会各项公共活动顺利开展,根据民政部、财政部和中国人民银行于2014年12月26日发布的《民政部、财政部和人民银行关于加强社会团体分支(代表)机构财务管理的通知》(民发〔2014〕259号)以及《关于专业学位工作委员会收取会费的通知》(学会秘[2016]8号)文件精神,现将交纳2016年农业硕士专业学位会费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收费标准

 

会费标准按照农业专业学位工作委员会在民政部备案的收费标准执行,标准如下:

 



招生规模(人)

收费标准(元)

招生规模(人)

收费标准(元)

0-49

5000

50-300

15000

300以上(不含)

30000

 

 

 

二、会费缴纳方法

 

会费由中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学会统一收取并开具会费专用票据,每年集中缴费时间为5月1日至7月31日,缴费可通过银行汇款或上门交费的方式进行缴费(注:如通过银行汇款,必须注明汇款单位及农业专业学位;如汇款后一个月内未收到会费票据,请联系学会秘书处查询)。

 

学会银行账户信息:

 

收款人:中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学会

 

开户行:北京银行清华园支行

 

行号:313100000554

 

账号:01090334600120105263282

 

请尚未缴纳2015年农业专业学位公共活动会费的培养单位参照以上收费标准尽快缴纳,凡连续两年不缴纳公共活动会费的培养单位,不能申报农业专业学位教育指导委员会秘书处设立的课题、师资培训、课程建设、教材建设以及基地建设等项目。

 

三、信息填报

 

请各培养单位按照附件1表格内容填写2015年度农业硕士各领域招生信息统计表(含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统计信息表电子版请于2016年5月27日前发到教指委秘书处邮箱mae@cau.edu.cn。

 

四、联系方式

 

1、农业专业学位工作委员会秘书处联系方式:

 

联系人:王美玉

 

电话(传真):010-62732630

 

 

地址:北京海淀区圆明园西路2号中国农业大学西校区

 

邮编:100193

 

(注:联系方式或联系人发生变更的单位请及时联系秘书处,否则可能导致报销票据不能及时送达。)

 

 

 

2、学会秘书处联系方式:

 

缴纳会费联系人:杨磊

 

电话(传真):010-62792263  

 

地址:清华大学二校门东侧研招办院内 学会秘书处

 

邮编:100084

 

邮箱:csadge@mail.tsinghua.edu.cn

 

网址:http://www.csadge.edu.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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