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印

您当前的位置: 文件法规 农业教指委

2009年度全国农业推广硕士专业学位教育研究课题申报指南

  • 发布日期:2010-04-12
  • 浏览次数:6402

近年来,随着农业、农村经济社会的发展,农业推广硕士专业学位教育培养规模不断增加,2008年全国招收人数已接近6000人。为提高农业推广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质量,不断认识和把握教育规律,全国农业推广硕士专业学位教育指导委员会(以下简称“教指委”)决定设立研究课题,围绕农业推广硕士专业学位教育面临的重要理论问题和现实问题,组织开展研究工作。
 
一、研究范围
教指委根据农业推广硕士专业学位教育发展的趋势和当前工作重点,2009年度设立的研究课题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农业推广硕士专业学位中长期发展规划研究
2、全日制农业推广硕士实践教育目标与模式研究
3、农业推广硕士学位论文质量评价体系研究
4、农业推广硕士课程体系研究
5、农业推广硕士的师资队伍建设
6、农业推广硕士案例教学研究
7、农业推广硕士专业学位教育与国外职业学位教育比较研究
8、农业推广硕士的招生考试制度研究
9、农业推广硕士课程建设项目
申请单位可在上述范围内设立具体的研究选题。
 
二、申报与审批
遵循结合实际、注重应用、择优立项的原则,采取自由申报、专家组评审、教指委会议立项、课题负责人具体承担的方式进行,具体办法如下:
1、培养单位组织申报课题。课题申报人员应为研究生导师、课程教师或研究生教育管理干部,有农业推广硕士论文指导、课程教学、专业学位培养与管理经验的优先,课题完成时间为2009年底前。
2、教指委秘书处组织专家组对申报课题进行评审,并报教指委会议审批。
3、教指委对审批通过的课题正式立项,签署课题任务书。
 
三、申报材料的受理
2009年 3月20日前,各培养单位将“2009年全国农业推广硕士专业学位教育研究课题申请书”(一式五份)及电子版(格式见附件)递交教指委秘书处,逾期不予受理。暂不受理欠缴活动费培养单位的课题申请。5月20日前,教指委公布立项课题名单,申请人填报立项课题任务书。
 
四、经费与管理
立项课题的研究经费由教指委和各培养单位共同承担,委托课题由教指委给予2万元资助,自选课题给予0.5万元资助。各培养单位需按照1:1的比例给予配套经费支持,并作为以后立项的评审条件。对于完成质量较高,成果突出的课题,教指委将给予后续支持。
教指委秘书处对全部课题负有管理职责。立项课题所在单位研究生教育管理部门负责课题的具体管理,课题负责人为课题第一责任人。培养单位和课题负责人应采取切实措施,保质保量地完成课题研究工作。对不能按照规定实施的课题将适时终止,并将影响培养单位后续课题的申报。
 
五、联系方式
收件单位:中国农业大学研究生院
收件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圆明园西路2号
邮政编码:100193
    电子邮箱:mae@cau.edu.cn
联 系 人:聂秀玲   王雯
联系电话:010-62732449 010-62733823
全国农业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指导委员会 版权所有  2009  清华大学教育技术研究所 协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