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业资源利用领域师资培训预通知
- 发布日期:2012-11-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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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落实全国农业推广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指导委员会《关于2010年度全国农业推广专业学位研究生教学用书建设、师资培训、课程建设项目批复及下拨经费的通知》(农推指委[2011] 5号)精神,全国农业推广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师资培训项目(NTSZ1001)——《农业资源与利用规划》师资培训将于2012年12月在湖南农业大学(长沙,凤凰县)进行。
一、 培训目的
对农业资源与环境(农业资源利用)领域主干课程《农业资源与利用规划》进行师资培训和教学研讨,以规范课程教学、提高教学水平,促进提高我国农业推广硕士农业资源与环境(农业资源利用)领域硕士研究生的培养质量。
二、培训内容
(1)课程教学大纲(见附件4)讲解(课程属性与特色,教学目的、教学要求、教学内容和教学方法等);
(2)课程主要章节教学内容的重点、难点和学习效果分析;
(3)课堂示范教学;
(4)课程专题讨论课(案例)教学内容与教学方法专题讲座;
(5)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教学方法与手段改革、专业学位研究生课程与学术型研究生课程教学的区别等问题研讨;
(6)课程教学典型经验交流;
(7)全国农业推广硕士专业学位教育指导委员会农业资源与环境(农业资源利用)领域分委员会(以下简称“农业资源与环境(农业资源利用)分委会”)关于教材建设、课程建设、师资培训工作安排和研究生培养质量等问题讨论。
三、培训对象
农业资源与环境(农业资源利用)分委会成员和本领域专业学位研究生招生单位中承担《农业资源与利用规划》课程的骨干教师。具体参加人员包括:
(1)农业资源与环境(农业资源利用)分委会全体成员;
(2)全国农业推广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教材建设项目《农业资源及可持续利用》教材编写人员;
(3)除上述教材参加编写单位(见附件3)以外,农业资源与环境(农业资源利用)领域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单位《农业资源与利用区划》课程主讲教师,每单位限1人。
培训学员规模约50人。
四、培训方式和地点
以集中培训方式,采取授课辅导与交流研讨相结合、课堂与实地考察相结合形式。培训和考察地点为湖南省长沙市湖南农业大学和湖南省湘西凤凰县。
五、培训时间和日程安排
培训时间初步计划为2012年12月,历时一周。
大致日程安排
第一天:长沙报到,具体地点:湖南农业大学新农大酒店
第二天:上午,培训开班仪式、农业资源与环境(农业资源利用)分委会会议和培训;下午,长沙出发前往凤凰县
第三天:培训
第四天:培训
第五天:实地考察
第六天:实地考察
第七天:培训结束,学员返程
六、培训费用
参加培训的学员交通和食宿费用自理。另外,按“以会养会”的原则概算收取培训会务费约800元/人和实习考察费约600元/人。
培训项目将给予在培训中承担授课辅导、示范教学和专题讲座任务的教师发放课时报酬(经费来源于本项目预算)。
七、相关事宜
为办好本次培训,实现预期目标,请上述拟参加人员(见“三、培训对象”)和有关单位认真做好准备,积极参加。具体事项如下。
(1)请《农业资源及可持续利用》教材编写各章负责人分别编写所负责各章的教案(具体内容见附件2),并准备在培训中进行授课辅导(每章1小时,含学员提问和讨论)。
(2)培训的“课堂示范教学”和“课程专题讨论课(案例)教学内容与教学方法专题讲座”内容,由参加人员在回执中根据自愿提出申请或由农业资源与环境(农业资源利用)分委员会成员推荐,然后确定每个内容(示范教学或专题讲座)各安排2次左右,每次安排1小时。
(3)请参加培训人员提前准备在“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教学方法与手段改革、专业学位研究生课程与学术型研究生课程教学的区别等问题研讨”和“课程教学典型经验交流与讨论”内容中,交流和讨论本校经验和想法。
(4)请拟参加培训人员于
农业资源与环境(农业资源利用)领域分委员会
湖南农业大学资源环境学院
附件4:农业资源利用领域-农业资源与利用区划教学大纲.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