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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自行确定2012年全日制农业推广专业学位招生领域的通知(已更新)

  • 发布日期:2011-07-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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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农推秘[2011] 13 号
2012年全日制农业推广专业学位研究生招生工作即将开始,农业推广专业学位设有15个领域,请各招生单位参照《农业推广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点基本条件》(附件1),自行确定本单位招生领域,并于2011930前报全国农业推广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指导委员会备案(附件2),同时发送电子版。
各农业推广专业学位新增招生单位应在培养制度、课程体系、师资队伍和实习实践基地建设等方面加强建设,建立适应农业推广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的培养模式和管理机制,保证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质量。
联系人:曹;    电话:010-62734296;    邮箱:mae@cau.edu.cn
 址:北京市海淀区圆明园西路2号中国农业大学研究生院
全国农业推广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指导委员会秘书处
 编:100193
全国农业推广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指导委员会秘书处
                                           二〇一一年六月三十日
 
 
附件1
农业推广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点基本条件
一、学科条件
在农业推广硕士相关培养领域支撑学科中,至少应具有12003年第九批或之前获得的二级学科硕士学位授权点。其他相关学科应具有较好的学科基础。
二、师资条件
农业推广硕士课程教学(公共课、领域主干课)要有高水平的师资队伍,相应培养领域的专任教师要有50%以上具有博士学位或高级职称。
三、教学条件
根据教育指导委员会的指导意见,制定合理的培养方案,建立完善的课程体系和教学方法,配备较好的教学设施。
课程设置要求理论与实践相结合,能够突出农业技术推广与农村发展的实践性特点;能够采用案例式、交互式、专题讲座式等多种教学方式;有足够数量的三农(农业、农村、农民)相关专业图书资料可供学生使用;具备良好的教学硬件条件,有较大比例的课程采用多媒体教学;能够提供使用校园网和计算机的条件。
四、实践条件
应有与培养类型及规模相适应的实践教学基地,包括与农业生产、农业企业、农业推广、农业管理与农业技术研发机构等建立的产学研联合培养研究生基地、学校教学实习基地、实验农场、牧场、渔场等,并与产业部门有长期稳定的协作关系。
五、培养模式
采取在职攻读和全日制攻读两种培养方式。在职攻读的学制一般为三年,采取进校不离岗的学习方式,其中在校学习时间不少于六个月;全日制的学制一般为两年,其中实践环节原则上不少于一年。培养单位应当与实际部门合作进行联合培养或定向培养。实施双导师制,从实际部门聘请具有高级职称人员担任校外导师。
六、领域及支撑学科

领域代码及名称
支撑学科代码及名称
相关学科代码及名称
095101作物
0901作物学
09农学
095102园艺
0902园艺学
09农学
095103农业资源利用
0903农业资源利用
09农学
0830环境科学与工程
095104植物保护
0904植物保护
09农学
0817化学工程与技术
095105养殖
0905畜牧学
09农学
095106草业
090503草业科学
09农学
095107林业(设林业硕士0954的单位不在此领域招生)
0907林学
09农学
095108渔业
0908水产
09农学
095109农业机械化
0828农业工程
0829林业工程
09农学
095110农村与区域发展
1203农林经济管理
02经济学、12管理学、0303社会学、09农学
095111农业科技组织与服务
040106高等教育学
040108职业技术教育学
120403教育经济与管理
04教育学、1204公共管理、09农学
095112农业信息化
081203计算机应用技术
120502情报学
070503地图学与地理信息系统
0503新闻传播学
0828农业工程
09农学
095113食品加工与安全
0832食品科学与工程
0828农业工程
09农学
095114设施农业
0902 园艺学
0903 农业资源利用
0828 农业工程
09 农学
095115种业
0901作物学
0902园艺学
0904植物保护
090503草业科学
0828农业工程
1203农林经济管理
09农学
0828农业工程
12管理学
附件2
   (单位) 2012年招收全日制农业推广专业学位招生领域备案表
 
经讨论,我校拟确定2012年招收全日制农业推广专业学位招生领域如下:
序号
农业推广领域名称
代码
 
序号
农业推广领域名称
代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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