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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评选第三届全国农业推广硕士优秀论文的通知

  • 发布日期:2010-10-09
  • 浏览次数:4925

全国农业推广硕士专业学位教育指导委员会 

 

农推指委[2010] 15

 

 

关于评选第三届全国农业推广硕士优秀论文的通知

 

 

为提高农业推广硕士研究生培养质量,扩大农业推广硕士专业学位教育的社会影响力,全国农业推广硕士专业学位教育指导委员会,决定进行第三届农业推广硕士优秀论文的评选工作。

一、评选范围

2009年农业推广硕士专业学位获得者的学位论文。

二、评选原则

科学公正,严格筛选,宁缺毋滥。

三、评选标准

1. 符合农业推广硕士专业学位的培养目标,紧密结合农业生产需求和农村发展实践,论文有重要的理论意义或现实意义。

2. 论文选题为农业推广前沿问题,有实用价值或学术价值。实用价值即具有一定的社会效益或较好的应用前景;学术价值即在理论或方法上有创新。

3. 论文充分体现运用农业推广的理论和方法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

4. 论文主题明确,论点清晰;论据充分、材料翔实可靠;分析综合全面,推理严密;调研、试验、设计等方法先进可行;结论准确;文字表达精练,引证规范。

5.论文答辩委员会的评审意见为优秀。

四、评选程序

1. 各培养单位依据评选标准组织本校优秀论文评选,提出推荐名单。推荐数量为学位授予人数的1%,学位授予人数不足百人的培养单位视情况决定是否推荐,原则上不超过1篇。

2. 全国农业推广硕士专业学位教育指导委员会秘书处根据申报情况按比例确定各领域推荐优秀论文数量,并委托领域分委员会或领域协作组组织专家进行初审,产生初选名单。

3. 全国农业推广硕士专业学位教育指导委员会对初选结果进行审定,确定优秀论文名单,优秀论文不超过20篇。

4. 评定结果由全国农业推广硕士专业学位教育指导委员会秘书处公示,公示期为20天。

五、提交材料要求

各培养单位请于20101030将有关材料提交到全国农业推广硕士专业学位教育指导委员会秘书处,请务必于30日前寄到,逾期不再受理。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圆明园西路2号,中国农业大学研究生院

全国农业推广硕士专业学位教育指导委员会秘书处

邮政编码:100193

联 系 人:王美玉   联系电话:010-62734296

电子邮箱:mae@cau.edu.cn

 

报送的书面材料包括:

1.《培养单位农业推广硕士优秀学位论文推荐汇总表》一式1(附件3)。

    2. 学位论文一本(不要以书代替论文);

3.《农业推广硕士优秀学位论文推荐表》(附件1)、2000字左右的学位论文摘要、有关证明材料(规定报送的材料见附件1的备注)装订成册,一式1份;

4.农业推广硕士优秀学位论文申请者相关情况简表》一式1份(附件2);

5. 论文答辩委员会的原始评审意见复印件,一式1份;

6. 培养单位出具的有关论文学术道德方面的保证书,或出具有资质单位的查新证明,一式1份;

材料3、材料4、材料5、材料6应与相应的论文放在一起,用信封封装,并在信封上注明“学位论文名称”“所属领域”及“推荐单位名称”等内容。

同时请提交以下电子文档(可点击下载):

1.《农业推广硕士优秀学位论文推荐表》(附件1);

2. 论文全文(pdf格式);

3. 论文摘要(word格式);

4.《农业推广硕士优秀学位论文申请者相关情况简表》(附件2);

5.《各培养单位农业推广硕士优秀学位论文推荐汇总表》附件3)。

(以上文件和表格电子版请到全国农业推广硕士教指委网站下载)

六、表彰、奖励办法

1. 全国农业推广硕士专业学位教育指导委员会对优秀学位论文获得者颁发优秀论文荣誉证书和奖励,荣誉证书复印件交作者所在单位备案。

2. 各培养单位可根据具体情况,自行制定补充性奖励办法。

七、评选结果异议处理

为提高评选结果的公正性和准确性,维护良好的学术风气和科学道德,保证评选出的农业推广硕士优秀论文的质量,任何单位或个人,如发现入选论文存在剽窃、作假现象,或论文的主要研究成果不能成立等问题,自入选论文公布20日内,可以书面方式实名提出异议。全国农业推广硕士专业学位教育指导委员会对提出异议的单位或个人予以保密。如经过调查,确认存在严重问题,将撤销优秀论文资格。

 

附件1:农业推广硕士优秀学位论文推荐表

附件2:农业推广硕士优秀学位论文申请者相关情况简表

附件3:培养单位农业推广硕士优秀学位论文推荐汇总表

 

全国农业推广硕士专业学位教育指导委员会

  二○一○年九月二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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