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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业教指委向教育部汇报农业博士设置论证工作

  • 发布日期:2019-01-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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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128日,全国农业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指导委员会委员、秘书长李健强与农业农村部科教司处级调研员张景林专程到教育部,向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司学位管理处栾宗涛处长汇报农业博士论证进展工作,呈报了《关于申请设置农业博士专项工作的请示》、《农业博士专业学位论证报告》(送审稿)、《农业博士专业学位设置方案》(送审稿)。

李健强首先简要介绍了农业博士设置的背景、方案和论证过程。农业博士的设置是为了更好满足乡村振兴等重大战略对高层次、应用型、复合型人才的需求,是研究生教育主动服务经济建设主战场的重要举措和积极作为。农业博士论证工作于20186月启动以来,组成了咨询专家组和论证专家组,充分听取了相关高校、行业部门和企业专家的意见,在深入调研基础上,于201810月和12月召开了论证会。论证专家组于201812月向全国农业教指委全委会提交了论证报告的审议稿。张景林认为,在农业农村实际工作中,迫切需要一定数量熟练掌握农业农村经济、科技和社会发展理论、规律和专业知识的高层次、应用型、复合型人才。农业博士的设置对提升农业农村实际工作人员教育层次和推动农业农村发展具有很大作用,建议农业博士从有一定农业农村实际工作经验的人员中选拔招考,与农业从业人员的职业资格相衔接。

栾宗涛听取汇报后,对全国农业教指委的工作给予肯定,明确做好农业博士的设置论证非常重要,符合国家乡村振兴战略需求和研究生教育扎根祖国大地的办学方向。指出国务院学位办正在研究制定全国专业学位博士发展规划,将统筹考虑全国拟新申请设置的专业学位博士授权工作。教指委还要进一步深入论证农业博士的潜在生源、培养规模与培养目标、试点高校、培养规格以及与农业硕士、公共管理硕士和相近的学术型博士的区别,进一步强化农业博士学位授予标准的不可替代性。

全国农业教指委将在教育部与农业农村部两部委领导下,继续多方征求意见,根据农业博士培养目标,研讨细化培养方案和人才培养规格的能力、水平和标准等,进一步完善论证报告和设置方案,按照国务院学位办要求做好相关工作。

教育部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司学位管理处马玲、中国农业大学研究生院培养处李冬梅参加了汇报交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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