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评选第二届“农业专业学位研究生实践教学成果奖”的通知
- 发布日期:2021-08-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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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农业专业学位培养单位:
为了深入贯彻全国研究生教育工作会议精神,积极落实教育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 财政部《关于加快新时代研究生教育改革发展的意见》(教研〔2020〕9号)、国务院学位委员会 教育部《关于印发<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发展方案>(2020-2025)的通知》(学位〔2020〕20号)等文件精神,总结和推广各培养单位农业专业学位研究生实践教学成果,促进产教融合,提升农业硕士创新实践能力,全国农业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指导委员会(以下简称“教指委”)研究决定开展第二届“农业专业学位研究生实践教学成果奖”评选活动。根据教指委《农业专业学位研究生实践教学成果奖评选办法》(见附件1),现将有关申报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要求
申报条件及相关要求见附件1 。
二、材料报送
请各培养单位于2021年10月15日前将以下材料报送至教指委秘书处,报送材料要求如下:
1.《农业专业学位研究生实践教学成果奖申报表》(附件2),pdf格式,文件名:培养单位名称+领域名称+成果名称.pdf。
2.《农业专业学位研究生实践教学成果奖申请信息汇总表》(附件3),电子版为Excel格式,文件名:培养单位名称.xls。
3.其他证明材料,储存在一个文件夹中,文件名:培养单位名称+领域名称.rar。
以上三份材料,形成一个压缩包,压缩包文件名称:培养单位名称+领域名称+成果名称,发至邮箱mae@cau.edu.cn。逾期不再受理。
三、评选与表彰
农业专业学位研究生实践教学成果奖设一等奖、二等奖,对于特别优秀的成果可授予特等奖。
教指委秘书处汇总各培养单位报送的推荐材料,委托质量监督与检查工作委员会组成评审工作组负责组织形式审查、通讯评议和专家会议评审,提出拟授奖成果,经教指委全委会审议通过后在教指委网站公示,教指委授予获奖证书,并通过多种形式宣传推广。
联系人:王美玉
电 话:010-62732630
邮 箱:mae@cau.edu.cn
农业教指委秘[2021]14号--关于评选第二届“农业专业学位研究生实践教学成果奖”的通知.pdf
附件1:农业专业学位研究生实践教学成果奖评选办法(试行).pdf
附件3:农业专业学位研究生实践教学成果奖申请信息汇总表.xlsx
全国农业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指导委员会秘书处
2021年8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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