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5年在职攻读农业专业学位招生领域备案的通知
- 发布日期:2015-06-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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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业教指委秘 [2015] 6号
各培养单位:
2015年在职攻读农业专业学位研究生招生工作即将开始,根据《关于2015年招收在职人员攻读硕士专业学位工作的通知》(学位办〔2015〕20号)要求,请各招生单位参照《农业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点基本条件》(附件1),进行招生领域备案,并于2015年6月10日前将备案表(附件2)扫描版(PDF或JPEG格式)通过电子邮件提交至秘书处。
此次备案领域做为各招生单位当年招生依据,并列入学位办招生信息库,未在规定时间内备案的领域当年不得招生。
联系人:王美玉 电话:010-62732630
附件一:农业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点基本条件.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