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1年研究课题申报的通知
- 发布日期:2021-09-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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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有关单位:
为促进农业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的科学研究,推动模式机制创新和深化综合改革,经全国农业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指导委员会(以下简称“农业教指委”)研究,决定开展2021年研究课题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请条件
课题负责人所在单位是农业硕士培养单位,应在农业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领域具有较丰富的实践经验和较深厚的理论研究实力,具有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
课题研究队伍应由一线研究生教育管理者、专家学者、研究生导师或相关专业研究生组成。
二、申报程序
1、个人自主申报。申请人结合2021年研究课题指南(附件1),自拟题目,按照农业教指委研究课题管理办法(附件2),填报课题申请书(附件3) 并提交至本单位研究生管理部门签署初审推荐意见。申请书要阐明研究内容、方案、队伍组织和预期成果。为了更加聚焦研究主题和集中研究精力,每一个课题组人员不超过5人,负责人和成员申报当年只能主持或参加一项全国农业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指导委员会2021年研究课题。
2、单位初审推荐。各培养单位研究生管理部门对本单位的申报课题进行初审推荐(推荐课题需保证课题申请书内容查重比例控制在10%以内<注:附件2中该比例为“30%”,本年度以本通知明确的10%为准>,用知网系统查重;与申请人已发表文章重复的,请申请人做标注说明),并将推荐课题申请书汇总版(word版和盖章扫描版<加盖课题依托单位公章>)和依次排序推荐的信息汇总表(附件4)提交至农业教指委秘书处邮箱 mae@cau.edu.cn。
3、申报时间。课题申报时间为 2021年9月26日至10月20日。
4、其他事项。鼓励校内整合资源,组建团队申报。原则上各高校年度申报项目不多于五项。对于各单位推荐的课题申请书,教指委秘书处将按20%的抽查比例进行二次查重,查重比例超过10%(含)的申请自动终止。
三、立项评审和经费
1、立项评审。农业教指委秘书处组织专家组对培养单位推荐的申报课题进行函评和会议评审,评审结果报农业教指委审定后,由秘书处公示拟立项名单,公示无异议后发布2021年立项研究课题通知。
2、课题经费。本次立项为自筹经费课题,由获准立项的申请人所在单位研究生管理部门根据学校的实际情况决定经费资助事项。
四、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全国农业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指导委员会秘书处
王美玉 010-62732630 邮箱:mae@cau.edu.cn
附件1:全国农业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指导委员会2021年研究课题指南
附件2:全国农业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指导委员会研究课题管理办法
附件3:全国农业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指导委员会研究课题申请书模板
附件4:XX单位2021年研究课题初审推荐信息汇总表
全国农业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指导委员会秘书处
2021年9月24日
农业教指委秘[2021]16号--关于组织申报2021年研究课题的通知.pdf
附件1:全国农业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指导委员会2021年研究课题指南.pdf
附件2:全国农业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指导委员会研究课题管理办法.pdf
附件3:全国农业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指导委员会研究课题申请书模板.docx
附件4:XX单位2021年研究课题初审推荐信息汇总表.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