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农业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指导委员会

National Steering Committee of Agricultural Graduate Educ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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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业资源利用领域师资培训预通知

2012-11-08 618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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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落实全国农业推广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指导委员会《关于2010年度全国农业推广专业学位研究生教学用书建设、师资培训、课程建设项目批复及下拨经费的通知》(农推指委[2011] 5号)精神,全国农业推广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师资培训项目(NTSZ1001——《农业资源与利用规划》师资培训将于201212月在湖南农业大学(长沙,凤凰县)进行。

一、      培训目的

对农业资源与环境(农业资源利用)领域主干课程《农业资源与利用规划》进行师资培训和教学研讨,以规范课程教学、提高教学水平,促进提高我国农业推广硕士农业资源与环境(农业资源利用)领域硕士研究生的培养质量。

二、培训内容

1)课程教学大纲(见附件4)讲解(课程属性与特色,教学目的、教学要求、教学内容和教学方法等);

2)课程主要章节教学内容的重点、难点和学习效果分析;

3)课堂示范教学;

4)课程专题讨论课(案例)教学内容与教学方法专题讲座;

5)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教学方法与手段改革、专业学位研究生课程与学术型研究生课程教学的区别等问题研讨;

6)课程教学典型经验交流;

7全国农业推广硕士专业学位教育指导委员会农业资源与环境(农业资源利用)领域分委员会(以下简称“农业资源与环境(农业资源利用)分委会”)关于教材建设、课程建设、师资培训工作安排和研究生培养质量等问题讨论。

三、培训对象

农业资源与环境(农业资源利用)分委会成员和本领域专业学位研究生招生单位中承担《农业资源与利用规划》课程的骨干教师。具体参加人员包括:

1)农业资源与环境(农业资源利用)分委会全体成员;

2)全国农业推广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教材建设项目《农业资源及可持续利用》教材编写人员;

3)除上述教材参加编写单位(见附件3)以外,农业资源与环境(农业资源利用)领域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单位《农业资源与利用区划》课程主讲教师,每单位限1人。

培训学员规模约50人。

四、培训方式和地点

以集中培训方式,采取授课辅导与交流研讨相结合、课堂与实地考察相结合形式。培训和考察地点为湖南省长沙市湖南农业大学和湖南省湘西凤凰县。

五、培训时间和日程安排

培训时间初步计划为201212月,历时一周。

大致日程安排

第一天:长沙报到,具体地点:湖南农业大学新农大酒店

第二天:上午,培训开班仪式、农业资源与环境(农业资源利用)分委会会议和培训;下午,长沙出发前往凤凰县

第三天:培训

第四天:培训

第五天:实地考察

第六天:实地考察

第七天:培训结束,学员返程

六、培训费用

参加培训的学员交通和食宿费用自理。另外,按“以会养会”的原则概算收取培训会务费约800/人和实习考察费约600/人。

培训项目将给予在培训中承担授课辅导、示范教学和专题讲座任务的教师发放课时报酬(经费来源于本项目预算)。

七、相关事宜

为办好本次培训,实现预期目标,请上述拟参加人员(见“三、培训对象”)和有关单位认真做好准备,积极参加。具体事项如下。

1)请《农业资源及可持续利用》教材编写各章负责人分别编写所负责各章的教案(具体内容见附件2),并准备在培训中进行授课辅导(每章1小时,含学员提问和讨论)。

2)培训的“课堂示范教学”和“课程专题讨论课(案例)教学内容与教学方法专题讲座”内容,由参加人员在回执中根据自愿提出申请或由农业资源与环境(农业资源利用)分委员会成员推荐,然后确定每个内容(示范教学或专题讲座)各安排2次左右,每次安排1小时。

3)请参加培训人员提前准备在“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教学方法与手段改革、专业学位研究生课程与学术型研究生课程教学的区别等问题研讨”和“课程教学典型经验交流与讨论”内容中,交流和讨论本校经验和想法。

4)请拟参加培训人员于1125之前填写回执(见附件1),通过邮件同时发送汪华( whua51@mail.hzau.edu.cn;电话:027-87282673 )和刘长红(liuchanghong201211@163.com)。培训筹备组根据收到回执情况再确定参加人员,将于12月初发出正式通知。

 

 

 

农业资源与环境(农业资源利用)领域分委员会

                          湖南农业大学资源环境学院

                                                                                            20121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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